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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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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113/ 收發文號: 1130009803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13年10月23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3010009074
*113010009074*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傳  真: 02-2737-7924
    承 辦 人: 江紹平
    聯絡電話: 02-2737-7440
    電子郵件: spchiang@nstc.gov.tw
   
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 科會綜字第113007351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旨: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明:  
一、 配合行政院114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本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及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 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三、 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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