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檔 號: |
113/ |
收發文號: |
1130009803 |
保存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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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發日期: |
113年10月23日 |
電子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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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 |
113010009074
*113010009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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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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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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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02-2737-7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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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江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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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2737-7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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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spchiang@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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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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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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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配合行政院114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本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及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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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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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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