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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補助民間試辦作業注意事項

檔  號:    115/    收發文號:    1150000084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15年01月05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5010000085
*115010000085*
 
   國家發展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    244013 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
傳  真:    02-89956465
承 辦 人:    江子揚
聯絡電話:    02-89955049
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1月05日
發文字號:    發檔(企)字第1140012621A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    旨:    檢送「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補助民間試辦作業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轉型正義階段政策重點策進方案」、「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策略計畫」及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強化民主韌性專案小組成立宗旨等辦理。
二、    為互補轉型正義工程之機關量能,擴大社會參與及公私協力,同時開展民間自主提案路徑,訂定旨揭作業注意事項。
三、    旨案以115年為試辦期間,115年1月10日起受理提案,請於「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公私協力平臺」(以下簡稱本平臺)提出申請,每年受理收件申請3次,並依收件情形辦理分次審核及通知,補助額度每年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至100萬元,計畫執行期間最長可達2年。相關資訊詳見本平臺(網址:https://www.tjf.nat.gov.tw),如有申請作業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徐先生(電話:02-89953965、電子郵件:cyhsu1@archive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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