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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技職之光遴選及表揚要點」第1點、第5點、第6點

檔  號: 114/ 收發文號: 1140005928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14年06月18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4010006496
*114010006496*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林錦綉
    聯絡電話: 02-7736-5844
    電子郵件: jerge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6月18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一)字第1142301278B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旨: 「教育部辦理技職之光遴選及表揚要點」第1點、第5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以臺教技(一)字第114230127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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