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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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本府訂定「114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獎勵宜蘭青年自行組隊投入志願服務及社會參與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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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中午12點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https://pse.is/7cjy7k ),填寫線上表單(https://youthiplace.pse.is/7bylef)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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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5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3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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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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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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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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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10案,總獎勵金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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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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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相關計畫內容可至本府青年事務科粉絲專頁查詢。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03-96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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