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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鼓勵執行機構以管理費支應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之心理健康服務相關費用

檔  號: 113/0000 收發文號: 1130010393
保存年限: 1 收發日期: 113年11月08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3010009637
*113010009637*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傳  真: 02-2737-7924
    承 辦 人: 張心瑞 佐理員
    聯絡電話: 02-2737-7567
    電子郵件: hjchang@nstc.gov.tw
   
受 文 者: 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07日
  發文字號: 科會綜字第113007818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旨: 本會鼓勵執行機構以管理費支應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之心理健康服務相關費用,請查照。
 
明: 為促進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以健康身心投入科研工作與執行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機構於計畫執行期間得參考「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項下之心理健康服務內容(如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生涯各階段重大危機之因應與管理等),並以管理費支應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之心理健康服務與相關心理諮商協助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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