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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傳  真: 02-2737-7924
承 辦 人: 林孟青
聯絡電話: 02-2737-7476
電子郵件: mclin@nstc.gov.tw
受 文 者: 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 科會綜字第111007894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如文(共 2 個附件:111C0P029357_111D2037543-01.pdf、111C0P029357_111D2037544-01.pdf) 112010000001_111C0P029357_111C0P029357_111D2037543-01.pdf (附件1)
112010000001_111C0P029357_111C0P029357_111D2037544-01.pdf (附件2)
主 旨: 修正「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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