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核定辦理之「111學年度教師產業研習計畫」課程相關資訊一覽表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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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林汝容
聯絡電話: 02-7736-5863
電子郵件: lin777@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三)字第111230332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課程相關資訊一覽表 (共 1 個附件:A09000000E_1112303323_senddoc1_Attach1.pdf) 111010008512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12303323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主 旨: 檢送本部核定辦理之「111學年度教師產業研習計畫」課程相關資訊一覽表,請貴校轉知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協助教師達成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技職法)第26條立法目的,本部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規定,111學年度核定13所學校開設14門研習課程;另前開研習課程開設學校,皆為曾獲本部補助「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之基地及類產業環境教學場域,所提研習課程亦聚焦「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以符產業發展需求。
二、 務請貴校透過多元管道轉知並鼓勵教師參與,協助教師及早完成技職法第26條法定事項。另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時數,請學校列計為教師參與之深度實務研習。